經濟學系誠徵本校博士生擔任進修學士班兼任講師
刊登日期:2018/10/31 | 點閱次數 : 424 次 | 資料來源 : 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
經濟學系誠徵本校博士生擔任進修學士班兼任講師
新聘兼任講師起聘日: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
聘期:通過後,由學校發給聘函,不請領教師證書。一年一聘為原則,必要時得延聘,惟以三年為限。
應徵資格:各教學單位擬聘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須通過本校博士班資格考試,方得申請之,惟外語課程不在此限。
(二)所教授之課程需符合其專長。
講授課程:經濟學系進修學士班專業選修課程(不含其他領域,請詳本系網頁課程介紹),授課時數以每週4小時為上限。
應徵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有意申請者,請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前,將下列文件送至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1.簡歷(須註明專長、可講授課程及授課大綱)。
2.碩士班及博士班成績單正本。
3.專門著作及論文目錄(請附相關著作抽印本1份)。
4.系上出具通過博士班資格考試證明正本。
5.通過資料初審之申請人須至本系做課程試教。
恕不退件
欲申請者敬請務必詳閱人事室網頁法令規章之「國立臺北大學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授課辦法」。
聯絡方式: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160
電子郵件:econ_job@mail.ntpu.edu.tw
網址:http://www.ntpu.edu.tw/econ/
新聘兼任講師起聘日: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
聘期:通過後,由學校發給聘函,不請領教師證書。一年一聘為原則,必要時得延聘,惟以三年為限。
應徵資格:各教學單位擬聘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須通過本校博士班資格考試,方得申請之,惟外語課程不在此限。
(二)所教授之課程需符合其專長。
講授課程:經濟學系進修學士班專業選修課程(不含其他領域,請詳本系網頁課程介紹),授課時數以每週4小時為上限。
應徵程序及申請截止日:
有意申請者,請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前,將下列文件送至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1.簡歷(須註明專長、可講授課程及授課大綱)。
2.碩士班及博士班成績單正本。
3.專門著作及論文目錄(請附相關著作抽印本1份)。
4.系上出具通過博士班資格考試證明正本。
5.通過資料初審之申請人須至本系做課程試教。
恕不退件
欲申請者敬請務必詳閱人事室網頁法令規章之「國立臺北大學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授課辦法」。
聯絡方式: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160
電子郵件:econ_job@mail.ntpu.edu.tw
網址:http://www.ntpu.edu.tw/e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