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第二次交換學生甄選公告(3/4截止)
100學年度交換生甄選簡章
一、 申請資格及條件:
1. 本校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一年級(含)以上或博士班一年級(含)以上,及進修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並符合各交換學校標準,通過系所推薦者。
2. 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國籍國家。
3.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總平均75分(含)以上。
二、 應備文件:
1. 申請表。
2. 家長同意書。
3. 語文能力測驗之成績證明影本。
(1) 英語能力:須達TOEFL成績IBT 79分(含)以上;或IELTS 5.5以上;或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初試通過。
(2) 日語能力:須具有日本語能力測驗(JLPT)成績N3以上之證明。
(3) 其他語言能力:以國內具公信力機構辦理之語言測驗成績為依據。
(4) 備註:若無或未達以上語文能力測驗之成績證明者,需提供相關語言能力證明紙本。
4. 英文自傳及英文讀書計畫(A4紙直式橫書,各至少2頁)。
5. 在校歷年中文成績單正本乙份、附加名次。
6. 其他相關資料如參賽獲獎證明等(限大學(含)以上之得獎證明)。
三、 甄選項目及方式:
1. 書面資料審查:上述應檢附資料之審查。
2. 面試:由本處遴聘教師擔任面試委員。
(註:將有英文或日文等語文面試。)
四、 報名日期: 100年2月5日起至100年3月4日下午四點止。
(日本東北大學交換生須於100年2月25日下午4點前報名。)
五、 交換學生須知:
1. 每人至多選填兩間交換學校(選填兩間學校者須準備二份申請資料),由面試委員決定錄取之交換學校,本處完全尊重面試委員,不負居中協調之責任。
2. 本次甄選設有備取名額,正取棄權則由備取依序遞補。
3. 交換學校擁有最後決定審查權,並非所有由本校送件申請者都會錄取。如未通過該校審核,錄取資格即取消,不得要求改分發該校其他系所或其他交換學校。
4. 本次甄選同學僅限至姊妹校就讀100學年度,所有錄取資格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後或保留,亦不得任意延長交換時間。
5. 除不可抗力之情事,並附具體證明者,其餘所有錄取同學皆不得任意放棄交換資格。
6. 如需提前結束或縮短交換期的同學,必須先告知本處並取得兩校同意;未徵得雙方學校同意前,不得任意終止返國。
7. 交換生仍需註冊並繳交本校學雜費,不需支付交換學校之學費;但學校合約另有規定者除外。
8. 交換生的生活、住宿、保險、簽證、往返機票等費用均需由交換生自行負擔;但學校合約另有規定者除外。
9. 交換期間不得辦裡本校休學手續,若發生此情事,隨即取消交換學生身份。
10. 具役男身份之同學需依法完成各相關手續,並於交換結束後準時返國。如有違反情況,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11. 學分抵免相關問題需依照本校出國選課辦法及抵免學分辦法辦理,交換學生須於出國前與所屬系所討論抵免學分事宜;至大陸地區交換者,學分之抵免與否須視政府相關法令而定。
12. 交換學校並不具接機之義務,同學需自行配合或安排抵達交換學校之交通問題。
六、 交換學生義務:
1. 交換學生於交換學校完成註冊手續後,即視同該校學生,並遵守該校規定;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之情事,如有違反依照兩校校規處置。
2. 交換學生於交換期間應與本處保持聯繫,並留意自身安全;如有重大情事應立即與本處聯繫,處理相關問題。
3. 交換學生應於交換結束返國一個月內繳交心得報告或提供個人交換生活心得網站,以辦理學分抵免及獎學金核銷事宜;本校得於學校網頁上公開學生心得報告以供其他學生瀏覽。
* 應屆畢業生應於繳交心得報告及完成獎學金核銷程序後,始得辦理離校手續。
4. 交換學生應於交換期間,義務協助國外姐妹校瞭解台北大學,並提供相關諮詢及必要資訊;並於返國畢業前,義務協助及輔導本校同學交換事宜。
七、 交換學校名單及名額:
原則上大陸地區學校交換時間以一學期為單位,其他地區學校為一學年。
(一)美洲
1. 美國明尼蘇達州立大學莫爾海德校區Minnesota State University Moorhead-2名。 交換生需自行負擔該校學費。
2. 美國北愛荷華州立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ern Iowa (商學院學生優先)-名額1名。交換生需自行負擔該校學費。
(二)歐洲
1. 波蘭Adam Mickiewicz University -名額1名。
2. 法國巴黎計算機電子工程師學院EFREI-限電機資訊學院,名額3名。
3. 土耳其阿塔圖克Ataturk University -5名。
4. 捷克生命科學大學Czech University of Life Science Prague -2名。
(三)亞洲
1. 日本 佐賀大學-僅限本校大學部三、四年級同學申請。
*申請一般交換學生(與日本學生共同上課者):須通過日文檢定2級以上,名額1名。
*申請SPACE計畫者(全英語授課),名額2名。
2. 日本 甲南大學-名額2名。
3. 日本 宇都宮大學-(人文學院學生優先),名額1名。
4. 日本 東北大學-商學院2名,人文學院或社科院1名。
5. 大陸 南京大學-名額2名。
6. 大陸 西安交通大學-名額5名。
(須GPA2.8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沒有違反過校規校紀者)
7. 大陸 廈門大學-名額5名。
8. 大陸 東北林業大學-名額5名。
9. 大陸 暨南大學-名額3名。
10. 大陸 吉林大學-名額3名。
11. 大陸 天津大學-名額2名。
12. 大陸 南開大學-名額3名。
13. 大陸 西南大學-名額3名。
14. 大陸 武漢大學-名額3名。
15. 大陸 四川大學-名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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