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

國立臺北大學合作經濟學系學士班財務金融學程

刊登日期:2009/02/20  |  點閱次數 : 882 次  |  資料來源 : 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

一、學程設計概念

財務金融學程包括企業理財、資本市場、衍生性金融商品與保險等財務金融相關之課程組成。此學程設立目的,是希望培養本系學生具備財務金融相關的專業知能,以提升就業與繼續進修的競爭力。修畢後並頒發學程結業證書以茲證明,可作為未來推甄、進修與就業等之能力證明。

若具備財務金融的專業知能,未來將有利於往金融業 (金控、銀行、信用合作社)、證券業 (承銷、經紀、自營、產業研究、投資信託、投資顧問)、保險或一般企業組織之企業理財部門發展,也有利於繼續升學,如財務金融碩士班、金融碩士班或財務管理碩士班等。

二、學程課程

此學程係以本系財務金融相關課程為主,並以跨院其它系相關課程為輔,課程內容設計如下:

核心課程 (12學分)

課程名稱 (開課系級) 學分數 備註
1. 財務管理 4學分  
2. 投資學 4學分  
3. 總體經濟學 4學分  



選修課程 (至少6學分)
課程名稱 (開課系級) 學分數 備註
1. 保險學 4學分  
2. 衍生性金融商品 4學分  
3. 財務報表分析 2學分 會計系
4. 貨幣銀行學 4學分  
5. 國際金融分析 4學分  
6. 金融機構管理 3學分  
7. 銀行管理 3學分 企管系
8. 證券投資與會計實務 2學分 會計系
9. 不動產投資 2學分 不動產城鄉系
10. 證券交易法 4學分 法律系
11. 投資組合分析 2學分  
12. 期貨與選擇權 3學分 企管系


附註:    請於大四畢業時(六月領畢業證書時)提出申請,經審核後證書製作完成,連絡通知領取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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