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濟學系將於98學年度改名為「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
刊登日期:2008/10/13 | 點閱次數 : 700 次 | 資料來源 : 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
本校合作經濟學系自民國44年成立以來,便極重視商學專業知識之訓練,同時強調社會企業之經營管理與社會關懷之教育,已培養出眾多優秀之商業經營人才 (尤其是金融業)。為利學生未來之就業與進修,並兼顧本系合作金融與關懷社會之本質,本系將於98學年度起正式改名為「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並已獲教育部正式來函通知。
本系設立宗旨如下:
1. 培養具有金融專業、合作事業等社會企業之經營能力與知識整合之人才。
2. 培養學生成為具有高度道德與倫理觀念之金融業經營人才。
3. 讓企業倫理與關懷社會之特質成為本校商學院之利基與特色